平安意愿书 – Why you need a Will (遗嘱)(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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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单亲妈妈Nina(34岁)有一个6岁女儿,她为主要监护人,前夫已另外组建家庭,每月付孩子赡养费。Nina的父母移民后与她同住,父母帮她带孩子。她在温哥华有自住房一个,另外有投资(出租)公寓一个。银行存款应急资金3万,退休账户有20万。

假如Nina不幸发生意外离世,如果她生前未提前做好安排,她的财产将如何分配?

可能你会认为Nina的父母帮她带孩子,如果Nina不在了,那自然的她父母会接过她的一切帮她养育孩子 - 这听起来合情合法,对吧?

根据中国的《遗产法》,Nina的财产的确会由她的父母和孩子共同继承。

但是在加拿大和美国不是这样的:家庭的定义包含、且仅包含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孩子。父母和成年孩子不再属于你的“家庭”。

在加拿大,一个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意外去世,TA名下的所有财产将依照政府规定顺位分配给配偶和子女。在我们这个案例中:

  1. Nina的遗产将由女儿100%继承。但由于孩子尚未成年,孩子的父亲也就是Nina的前夫将默认成为孩子唯一的监护人。
  2. Nina名下的所有资产需要先经过政府的遗产认证(Probate)程序:Nina离世的那一天其名下的所有资产视同为卖出(deemed deposition),该交的税和各项费用和CRA结清以后,遗产才分配到孩子名下
  3. 由于孩子尚未成年,孩子继承的遗产将由政府的公众信托监管机构代为监管,直到孩子成年孩子父亲是监护人,全权代孩子向托管信托申领金额(钱拿到手他有没有100%花到孩子身上没办法track)

Nina的遗产,她的父母是无权继承的。(这一点和中国的法律非常不同)

除非,Nina事先确立了遗嘱,那么她的遗产就会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分配。

避免出现以上的不幸其实一点儿也不复杂和困难 –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事先做好意愿平安书WILL。我们华人的文化里管Will叫遗嘱,但我觉得英文的Will本意对照过来意愿书才更贴切。Will 意愿书,我想要如何安排我的事务。这分明是一份让人安心的平安书。(而不是一提到遗嘱就觉得晦气。。。仿佛避而不谈就不会发生了一样)

今天的这篇文章是我作为财务规划师来起到(苦口婆心)提醒的作用,给之前也许从未考虑过(或者是避免考虑,有意或无意)这个问题的你。需要声明的是本文不是法律建议,有法务需要的朋友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为什么你应该要有遗嘱?

未立遗嘱的遗产分配方式完全依照政府规定,且须通过冗长的认证程序,在加拿大,具体的规定各州稍有不同。在BC省,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意外,BC省遗嘱、遗产继承法(WESA)将决定遗产如何划分,规则如下:

  • 如果你有配偶而没有后代,遗产将交给配偶
  • 如果你有配偶和后代,那么后代分得的资产将取决于他们是否为配偶亲生。如果是的话,配偶会得到你遗产的前30万加元。如果不是,配偶会得到前15万加元的遗产,然后剩余的遗产一半交给配偶, 另一半分给你的子孙。 配偶有权从你的遗产中获得家庭住宅作为其份额的一部分
  • 如果你的配偶不止一个(WESA对配偶的定义包括在去世前与你同居过至少2年的人,且可以是男女同性恋关系。所以不止一个人可以被定义为你的配偶,从而分享你的财产),他们会平等地分享属于配偶的份额(除非他们不同意或者法院有不同的决定)
  • 如果没有配偶,遗产将平分给后代
  • 如果没有配偶也没有后代,那么遗产就归父母所有。如果父母已不在人世,那么遗产将由自己的兄弟姐妹平分
  • 如果没有配偶或后代,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已不在人世(或者没有兄弟姐妹),那么其他近亲可能会得到遗产
  • 如果没有任何近亲,那么遗产就会被省级政府“收回”

参考连接:BC省官方对Will的说明

绝不是富豪们才需要WILL,普通人也很需要(如果不是更需要的话)。我知道咱们很多华人,尤其老一辈的,觉得活的好好的立遗嘱太不吉利。这真的是观念上的小“诅咒”: 你买房子、买股票、买保险都是为了自己的财富增值乃至传承给后代,这本质上也是在为未来做计划啊。遗嘱不过是白纸黑字的规划,提前写好、安排好资产分配,应该也是件吉利的事情才对。不过呢,“遗嘱”用中文读起来的确会让部分朋友感到不舒服,还是英文对应的这个用词“Will(意愿)”更贴切,或者如港澳同胞管它叫“平安“。

下面这段话是我直接从政府网站上摘下来翻译的:

很多人都没有立遗嘱,你也可能是其中一员。根据2014年公证人报告,BC省只有55%的人拥有已签署的且合法有效的最新遗嘱。遗嘱是确保你最珍惜的人、慈善机构、组织能从你遗产中获益的最佳方式。

如果你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死亡,你的遗产可能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式分配,且你的遗产管理费用也可能更高。
确立遗嘱对于有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尤其重要 – 如果你和你的配偶都意外去世,谁将抚养你的孩子。

 谁可以/应该立遗嘱?

我个人觉得只要你名下有资产或者有孩子, 就需要立一份WILL。
根据BC省的规定,任何满16岁的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只要精神状况正常,立遗嘱人随时可以更改遗嘱;
外国人若拥有BC省不动产,也应该立遗嘱。

 如何立一份合法遗嘱?

你可以找律师或公证人做正式的Will, 普通人家庭财富结构简单的,其实也可以自己做。我的遗嘱就是自己写的。
关键流程为:

  1. 根绝你的情况决定怎么做WILL (具体见下篇,点我)
  2. 决定执行人:遗嘱通常会任命执行人或管理人负责执行遗嘱中的指示。执行人或管理员可以是一个人或几个人。
    执行人或管理人的基本职责包括:
    – 完成所有资产和债务的盘存和估价
    – 收集所有受益人和亲属的姓名和地址
    – 取消订阅和收费卡,重发邮件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
    – 控制所有资产,包括所有权登记的转让和任何债务的收回
    – 支付遗留给遗产的所有有效或已证明的债务(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如果在分配遗产后仍未支付这些债务,则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
    – 为死者和遗产提交纳税申报表
    – 根据需要出售资产并分配遗产
    – 获得受益人、继承人或法院的批准后准备账目以显示资产、收入、支出和遗产分配
  1. 决定受益人和资产分配
  2. :  在BC省,需要两个证人在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遗嘱上签字
  3. 记遗向人口统计局(Vital Statistics Agency)登记遗嘱,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 立遗嘱人完整姓名和出生日期
    - 签署遗嘱的日期
    - 订立遗嘱的地点
    - 通过人口统计局提交遗嘱通知的日期

做好遗嘱以后,最后一步到政府的网站去登记遗嘱很重要-这相当于你“通知”政府:我已经立遗嘱,万一我意外离世,请按照我的遗嘱执行分配。所以,请一定记得最后这一步。当然,任何时候你更新了遗嘱,也需要记得到人口统计局网站更新登记。

在这里登记遗嘱:WILL Registry

总结建议

  • 再次强调声明:这篇文章我是分享信息,并不是给法律建议
  • 我个人觉得只要你名下有资产或者有孩子, 就需要立一份遗嘱。而且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需要根据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合理制定一份遗嘱
  • 我们普通人的遗嘱并不需要很复杂,你可以找律师,也可以自己写-拿我自己来说,在完成立遗嘱这件事情后,心里其实踏实很多,反而可以更加专注于过好自己的生活
  • 完全没有必要觉得不吉利或者晦气–你是在未雨绸缪,针对那“万分之一”的可能去做安排,这正是对自己、对家庭负责任的做法。

Winnie

MBA, CFP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bachelor degree in Economic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rom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and a dual master's degree in Computer/Project Management and MBA from the United States. She has over 20 years of consulting experience in management and finance across China, the US, and Canada. Since 2012, she has channeled her expertise into financial planning as a co-founder and partner at Yunix Financial Group, specializing in tax optimization and asset allocation for high-income professionals/business owners and high-net-worth immigrant famil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