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的好兄弟合伙人Ted各自50/50经营一家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干劲十足。如果忽然有一天,Ted得了重症/意外身故。
- 你们的公司能否继续运营?
- Ted的太太或孩子会接管他的股份成为你的新合伙人么?
- 你有意愿买断Ted的股份么?
- 如果要买断Ted的股份,那么条款和价值如何约定?
- 用于买断合伙人股份的资金是否到位?
- Ted的家人不同意被买断,想每年继续拿分红,你愿意么?
- 如果得了重症/意外的是你,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一份完善的Shareholder Agreement 或 Buy Sell Agreement 的重要性就显示出来。股东协议中应设置明确的条款,规定当一方股东过世或丧失劳动能力、决策能力时,企业的其他股东或企业本身用哪种方式、以什么价格购回过世股东手里的股份。
常用的做法是:企业给股东买人寿保险,一旦发生股东去世,企业可以有足够的资金(保险赔偿金)购回去世股东手中的股份而不影响每月的现金流和正常运营,平衡了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避免了现有股东被迫和已故股东的配偶、子女同室操戈的窘迫局面,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我总是一再强调的要把保险这么棒的规划工具给用好了。随身有保护伞,往前冲的时候更心安。
最近帮两家客户公司做的合伙人BUY/SELL保障方案。
若你自己有公司,你和你的合伙人之间就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意外中断,是否达成了共识?是否有讨论过万一的情况?
如果没有,你们就是在抱着侥幸心理”裸奔“。尤其现在疫情使得风险规划愈发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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